电影片名翻译的基本原则(一)
电影片名往往以突显影片内容,传达主题信息,确立全片感情基调,提供审美愉悦,吸引观众,增加票房为其终极目标。片名佳译妙趣横生而又发人深省,因其深邃的文化内涵和生动可人的语言而倍受中国影迷和英语爱好者的关注和青睐。
在电影片名翻译跨文化、跨语言的转换过程中,往往体现了四项最为基本翻译原则和价值取向。
1. 信息价值原则
片名翻译要忠实传递与原片内容相关的信息,做到翻译标题形式与原片内容的统一,也就是所谓实现信息价值的等值。捕风捉影,离题万里,背离信息价值的翻译是片名翻译的大忌。台湾曾经将the Sound of Music 译为“仙乐飘飘何处闻”,这种标题简直适用于各类音乐片。更有甚者,将True Lies(大陆译为:真实的谎言),Anna Karenina(大陆译为:安娜?卡列尼娜)译为“魔鬼大帝”“爱比恋更冷”,与影片内容风马牛不相及,令人费解不说,还误导观众,引起对影片错误的心理预期。
值得一提的是台湾译界曾出现过一股“魔鬼”浪潮,即凡是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的主演的影片,无论内容,全部翻译为魔鬼,如:Terminator (台译:魔鬼终结者,大陆:终结者),Kindergarten Cop(台译:魔鬼孩子王,大陆:幼稚园特警),Eraser(台译:魔鬼毁灭者,港译:蒸发密令),Total Recall (台译:魔鬼总动员,大陆:全面回忆,港译:宇宙威龙),可以说严重影响了观众通过片名了解影片内容,使片名大同小异,丧失了其标志性功能和信息功能。目前充斥电影市场的各种“总动员”命名的影片,比如:超人总动员The Incredibles,海底总动员Finding Nemo,玩具总动员Toy Story,怪兽总动员Monster等等不一而足,恐怕也有同样的弊端吧!
2. 文化价值原则
翻译不单纯是语言转换的过程,同时也是两种文化交流的社会现象。在片名翻译中体现文化价值,促进文化交流和理解,是电影片名翻译的重要任务。
由于中西方在社会发展历程,地理气候、历史政经、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和不同,文化价值的实现首先表现在充分理解、准确传递原片名所负载的文化信息、情感,避免出现误译这一方面。
让我们来看看1995年的一部著名心理惊悚片“seven”。这部影片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晦暗的背景叙述了一个极富哲学意味的犯罪故事:一个疯狂的凶手自认上帝,围绕天主教七大死罪的惩戒逐条杀人。这七条死罪指七项世人常犯的过错,即:饕餮gluttony 、贪婪greed、懒惰sloth、淫欲lust、骄傲pride、嫉妒envy和暴怒wrath.Seven这个在宗教上非常神秘的数字(这一点在《旧约》中有最充分的表现:上帝用七天造亚当,取出亚当的第七根肋骨造了夏娃,撒旦的原身是有七个头的火龙)在这部电影里可谓无处不在,七罪、七罚、七次下雨、故事发生在七天,甚至结局也由罪犯定在第七天的下午七时,无处不在的“7”暗示宿命的罪与罚。但是,可以想象,如果汉译为简单的一个“七”字,中国观众绝不会产生同样的文化联想和认同,所以影片公映时译为《七宗罪》,点明故事主线和seven最为主要的宗教寓意。可谓文化价值体现的经典范例。
电影American Beauty的中文翻译大费周章也根源在于此。目前流行的译文“美国丽人”,和早先俗气一点的“美国美人”其实并不准确,简直可以说是望文生义。American beauty指的是美国产四季开花的红蔷薇。蔷薇花美丽、圣洁,表示崇高神圣的爱情,尤其是红色的蔷薇,更是初恋者赠送的佳品。据神话传说,有一位爱神要亲手采摘蔷薇花去送给自己的恋人,由于心情过于急切,动作有些慌乱,一不小心手指被花枝刺破,鲜血洒在了蔷薇花的花瓣上,把本来是雪白的花瓣染成了红色。爱神拿着用自己的鲜血染红的蔷薇花去送给恋人,恋人见到后十分激动,以百倍的感激之情回报了爱神的忠贞。以后红色的蔷薇花就表示爱情的纯真和坚定,尤为恋人们所钟爱。电影以花喻人,以花表情,名花和美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熟知此中花语的台湾翻译将之改译为“美国心?玫瑰情”,以中国玫瑰代替美国蔷薇,揭示出了影片的精神内涵,倒是别有意境。不过这部片子目前也有了一个更直接而准确的文化翻译“美国蔷薇”。还有一个译本叫做“美丽有罪”,也许是译者根据剧情发出的慨叹吧!
此外,由于语言文化差异,形式类似的中英两个词汇,也有可能会指代截然不同的内容,这种貌合神离往往会造成灾难性的误译。比如:First Wives Club曾被人译作“大老婆俱乐部”,殊不知英文中的first wives 指的是男士的第一任夫人,与中国文化中的大小老婆妃嫔小妾一概毫不相关。这部妙趣横生的喜剧片,其实讲述一群糟糠之妻怎样报复让自己下堂另娶新欢的陈世美老公。现译为“原配夫人俱乐部”“发妻俱乐部”就准确得多了。再如:美国百部经典名片之一的“the Third Man”起初译为“第三者”,结果被中国观众误以为是婚姻伦理片。其实“the Third Man”指的是片中车祸事件的第三个目击证人,现在该片改译为“第三个人”或根据剧情转译为“黑狱亡魂”,笔者曾无意中发现还有DVD将片名译为“第三类男人”!撅倒!
同样,由于文化认同的差异,词汇所附带的联想意义也就会失之毫厘,缪以千里。以动物词为例,大多象征丰富,寓意迭出。要想译笔传神就要正确理解它们独特的含义。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电影Dragon Heart 没有直译为“龙的心”。考虑到“dragon”在英语中的负面联想意义(使人联想到残忍、魔鬼),以及中国文化对龙的推崇(中华民族、帝王、成功的象征),该片加上一个“魔”字译为“魔龙传奇”。
另外,片名中的习语、典故负载大量文化信息,常常不能从字面意义理解,马虎从事,率尔操刀,势必会错误百出,贻笑大方。比如,“Rambo:First Blood” 一直被译为 “第一滴血”。殊不知“first blood”是英语习语,意为“首战告捷”。台湾将“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译为 “飞越杜鹃窝”,其实“Cuckoo’s Nest”在英语里是 “精神病院”的意思!这部电影改编自肯?克西(Ken Kesey, 1935-2001)根据自己亲身经历在一九六二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描述了精神病院对病人人性和基本人权的残酷摧残,强烈抨击了枷锁式的社会制度,影片中最后印地安人撼动并举起沉重无比的石台而水花四溅的镜头,以及他勇敢的冲出了铁窗把守的牢笼,正是影片所要体现的真谛:看似不可撼动的制度的基石,只要反抗的意识凝聚到一定的时刻而爆发出令人振奋的力量,终将突破一切束缚,而达到新生。大陆译名“飞越疯人院”因而更为准确传神地体现了原片名和影片本身的真谛。
在影片文化价值的传译中,我们应该有以下的共识。一方面,应该看到片名翻译受制于译入语的文化。译入文化必然对源文化进行选择、规范、强化、排斥、贬低,同时附加自身文化色彩。如英文电影“Love with My Father” “the Wedding Night”的汉译为“天伦乐”“洞房花烛夜”,就明显夹杂了汉语文化色彩。另一方面,应当认识到翻译是一个文化交流的动态过程,因而对译文评判应该以历史的眼光去衡量。在某一地区、某一时代被认为通顺可读的译作在另外一些地区、时代则不一定是好的译作。如港译“太空也入樽(Space Jim)”“走佬俏佳人(the Runaway Bride)”在香港颇受欢迎,但内陆观众就很费解。“入樽”在粤语里其实是“打篮球”的意思,而“走佬”则意为“逃跑”。
从历时角度讲,我国当前宽松、开朗的社会环境、双向交流的文化心态,随着人民对外部世界的进一步关注和社会文化条件的成熟,也无疑会促使更多更贴近原片风貌的优秀译作呈现在观众面前。比如“卡萨布兰卡”(Casablanca)早已取代“北非谍影”成为国内流行的译名。而“真人Show”(Trueman Show又译:戏剧人生,特鲁门节目等)一类的中英夹杂的片名也已日益为部分中国观众所接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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